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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人发〔2008〕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383号)和省人事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并统计2008年度我市在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取得科研成果情况,以做好国家和省特贴专家专项津贴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29号)的精神,按时完成本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凡是行政关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特贴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填报有关表格。对已退休的特贴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工作、生活安排。有自然减员的,要如实及时上报,以免财政专项经费错发、多发。

  三、各单位请于2009年1月10日前,填好《2008年度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及变动情况统计表》、《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登记表》、《2009年度继续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登记表》、《2008年度在职特贴专家科研成果统计表》。如特贴人员津贴发放情况有变动或有新增特贴人员的,则一并填报《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变动情况表》(相关表格可在www.rsj.sz.gov.cn下载)。报送材料包含纸质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请各单位抓紧按规定做好上述工作,以免影响2009年度特殊津贴的发放。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市民中心C区3012室(电子版可直接发送至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箱zyjs@opic.sz.gov.cn)。

  附件:1.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变动情况表
  2.2008年度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及变动情况统计表
  3.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登记表
  4.2009年度继续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登记表
  5.2008年度在职特贴专家科研成果统计表
  6.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考核人员名单(略)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变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或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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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前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序

政治面目

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是否院士

是否博导

获特贴年份

特贴证书编号

 

 

 

 

 

 

 

 

 

 

 

 

 

 

变动后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序

政治面目

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是否院士

是否博导

获特贴年份

特贴证书编号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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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前

专家所在

单位类型

专家所在单位

专家单位所在地级市

专家单位所在地级市编码

专家联系电话

专家联系地址

专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按月发放国务院津贴的发放单位

 

 

 

 

 

 

 

 

 

 

 

 

 

 

 

 

 

 

 

 

变动后

专家所在

单位类型

专家所在单位

专家单位所在地级市

专家单位所在地级市编

专家联系电话

专家联系地址

专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按月发放国务院津贴的发放

专家人事行政关系转出单位时间

专家人事行政关系转出我省时间

专家人事行政关系转入单位时间

犯错误停发津贴时间

年度考核不称职时间

特贴人员去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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