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试行)》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基〔2011〕86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推进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提升本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实施《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试行)》(以下简称《绿色指标》,见附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试行《绿色指标》的必要性
(一)深化教育内涵发展的客观要求。试行《绿色指标》有利于发挥科学教育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区县、学校、家长和社会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丰富学业质量评价的内涵,引导区县、学校开展全面质量观指导下的教学与评价活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优化教育管理的应有之义。试行《绿色指标》有利于市、区(县)两级政府全面把握教育质量的真实状况,完善教育教学决策,提升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引领上海基础教育创新发展。
(三)建立良好教育生态的有效保障。试行《绿色指标》有利于构建教育内部“标准-教学-评价”的良性循环系统,指导学校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质量持续提高。
二、《绿色指标》的主要内容
(一)指标内容:包括学生学业水平指数、学生学习动力指数、学生学业负担指数、师生关系指数、教师教学方式指数、校长课程领导力指数、学生社会经济背景对学业成绩的影响指数、学生品德行为指数、身心健康指数以及上述各项指标的跨年度进步指数共十个方面。这些指标将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测试对象: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学生)以抽样的方式确定参测学生名单。2011年参测对象为四年级和九年级学生。
(三)测评手段:学业测试(小学生测试语文、数学,初中生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问卷调查(学生、教师、校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
(四)测评时间:2011年的学业测试和问卷调查时间为10月27日。以后每年的具体测试和调查时间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