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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建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信息数据库,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和建筑能耗统计体系。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调动居民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探索改造模式,加大改造投入,创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市县,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完善以政策导向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节能改造机制,以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全省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累计完成8900万平方米。

  (3)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及标准制订,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评体系。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纳入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探索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市场机制和模式。在建筑节能改造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合理有序发展太阳能光电技术。积极稳妥推广地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污水源热泵进行建筑供热,实施一批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LED(发光二极管)照明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省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亿平方米。

  3.抓好交通运输节能。加强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式,推广应用交通节能产品和技术,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改善交通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交通能源利用效率。

  (1)优化运力结构。

  建立和完善优势互补、结构合理、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节能交通体系。调整运输结构,积极发展水路和铁路等低能耗运输。调整客运车辆结构,支持发展节能环保型运力,合理配置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车型运力结构,提高车辆能源使用效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城市公交使用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等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公交车辆,减少污染排放。鼓励运输企业推广高效低耗车型,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鼓励采用节能高效的新型船舶,加快淘汰高耗能老旧船舶,杜绝高污染、高耗能二手船舶投入运营。

  (2)优化运输组织方式。

  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研发应用。建立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系统协调,发布动态信息,提高运输效率。推广甩挂运输,加快实施中韩陆海联运甩挂运输项目。发展大宗货物多式联运,优化客货运输资源配置,在产业聚集区和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提高运营车辆和船舶的实载率和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3)加强交通节能管理。

  完善交通节能管理体系,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建立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定期公布交通运输重点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加强在用车辆技术管理,强化汽车性能检测,严格汽车维护规范。

  (4)推广交通节能技术产品。

  鼓励替代能源技术在营运车船中的应用。推广汽车液力缓速节能技术及产品。积极采用经济航速、气象导航、机舱自动化控制等专业交通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客运接驳、靠岸船舶使用岸电、油改电绿色照明、变频等通用型交通节能技术。开通ETC车道200条,提高不停车收费系统的车型识别能力和通过速度,减少车辆油耗。

  4.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抓好公务用车节能,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

  (1)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协调机制和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制度标准、监督考核体系。加强公共机构日常办公节能管理,严格执行用能设施设备运行规范。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员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推进能力建设。

  (2)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

  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制订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鼓励采用节能型网络服务器等节能产品。到2015年,节能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重达到90%以上。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鼓励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以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贴奖励等方式,实施配电、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及数据中心、食堂等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的节能改造。组织实施500项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工程。有序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办公设备,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2%,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达到90%以上。

  (4)抓好公务用车节能。

  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公务用车,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实施公务车定额管理。加大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稳步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压缩公务用车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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