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面抓好“十二五”期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要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40号)中已经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进度与时限,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对主要目标任务再细化分解,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沟通调度,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各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不遗余力地帮助解决问题,共同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要加强督查,严格责任。市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牵头单位要及时开展督导活动,准确掌握工作进展,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及时调度反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石家庄市“十二五”期间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任务
(一)市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确保2011年底主体完工,2012年底实现入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刘月照
(二)养老社区建设。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利用政府存量土地,在2012年前完成养老社区的规划、土地供给,2013年完成立项审批等筹备工作,并争取开工,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