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体目标和任务
在全面规划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造林、种草、调水、治沙等工程,提升生态建设管理水平,使全县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构建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规模化,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林业生态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将宜林荒山荒地、裸露沙地、沙化耕地、三角荒、废弃地及村屯道路、庭院全部进行造林绿化,完成造林30万亩,其中封山育林5万亩,新增林地1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5%,实现全县宜林地域森林全覆盖。大力发展经济林、林木种苗、林药间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木材加工销售五大产业,年均实现产值6500万元以上,打造多品种的林业生态经济体系。
(二)草原生态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通过种草、改良、封育和禁牧综合治理,治理沙化、碱化、盐化“三化”草原28.4万亩,使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80%以上,群落中优良牧草占有率达到75%以上,实现全县宜草地域草原全覆盖。加大人工种草力度,扩大苜蓿种植面积;组建草业及青贮公司,拉动草业产业化发展,发展草原生态游,打造多形式的草原生态经济体系。
(三)水利生态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通过完善工程措施,加大引水力度,科学调配境内水源,分阶段对湖泊、泡沼及周边盐碱地进行水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完成适宜恢复水生态环境的盐碱地治理9.85万亩,配套境内湖泊输配水工程,改善湖泊进水条件,年引水能力达到3.3亿立方米,全县水域面积保持在205万亩左右,实现全县宜水地域水面全覆盖。实施宜渔荒地开发和泡泽改造工程,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建设龙江特色水产品生产基地,开发水田建设,打造高效益的水域生态经济体系。
(四)国土生态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对主要公路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及居民点附近的取土坑进行综合治理,完成取土坑治理 55处,面积1680亩,实现全县取土坑的全治理,治理后土地利用率或植被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五、总体措施
(一)构建完备的生态建设运行机制。健全的运行机制是生态建设的基础,要建立县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地企共建,县、乡镇互动,部门联动,行业驱动的生态建设推进机制,严格实行“三项制度”。
1.责任制度。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本行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生态建设的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各乡镇、场及县直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按照本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推进落实;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