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推荐要求
(一)基础条件平台和行业创新服务平台以主动设计为主,一般由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基本条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联合申报。
(二)区域创新服务平台一般应在市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正常运行一年后方可推荐。
(三)填写《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备选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
(四)撰写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大纲见附件2)。
请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两份材料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两种形式报送我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和论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行业和区域布局需要,择优予以立项支持。
四、以上未尽事宜请向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咨询:
综合咨询电话:87054037、87054035、87054029(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王世锋、周姬梅、王桂良)
Email:wangsf@zjinfo.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余晓军 87054022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郑荣泉 87054033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李小国 87054047
附件:1.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
附件:2.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大纲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
推荐平台名称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牵头单位
| (盖章)
|
联系人及电话
|
|
核心共建单位
| 1、
2、
3、
| 紧密层
参加单位
| |
该行业(或区域)产业年产值(亿元)
|
| 该行业(或区域)规模以上企业家数
|
|
参加平台的科技人员总数
|
| 其中参加平台建设的专职管理人员数
|
|
现有服务场地总面积
|
| 新增服务场地面积
|
|
现有仪器设备原值
|
| 新增仪器设备原值
|
|
资金总投入:
| 其中存量:
| 牵头单位自筹经费(新增)
|
| 牵头单位自筹
经费主要用途
| 设备:
| 申请省级
财政经费支持
|
|
其中新增:
| 其它:
|
核心共建单位自筹经费总额(新增)
|
| 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新增)
|
| 地方政府配套
经费主要用途
| 设备: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