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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2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标准展位面积为9(3×3)平方米/展位:16,800元/展位。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一张洽谈桌、四把椅子、二个射灯、220V电源插座,铺设地毯。
  四、有关要求
  (一)参展条件规定
  参展企业须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年出口额不低于75万美元。按照展位确认的商品类别展出商品,不转售和倒卖展位,不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知识产权。
  (二)展位申请
  请参展企业认真完整填写《参展企业名录登记表》,签章后于11月25日前报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勤
  电话:028-83225103
  传真:028-83227206
  附件:《第22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第22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参展报名表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联系地址(中文)

 

联系地址(英文)

 

总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传真

 

企业地址和邮编

 

E-MAIL

 

网址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展区名称

申请数(个)

参展商品名称

是否特装

服装

   

家用纺织品

   

装饰礼品

   

日用

消费品

家居用品

   

电子消费品

   

其他消费品

   

参展单位负责人

(签字)

 

 

 

参展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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