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对州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对州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政办〔2011〕11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1〕242号)的精神,为做好全州2011年度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农村危旧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和游牧民定居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进展情况,重点示范村建设及资源整合情况;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任务落实:农村危旧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二)村庄规划: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千村”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情况。
  (三)资金落实: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各类资金整合情况;资金规范化管理、使用和及时落实到户情况。
  (四)政策机制:土地、金融、信贷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情况。
  (五)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完善机构、加强管理情况,县乡两级农村建房户信息档案建设情况,相关基础工作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各种报表填报情况。
  (六)群众满意度:群众对干部工作作风、村容村貌、房屋质量、生活质量等的评价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座谈了解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评判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以县为单位进行,实行逐一量化考核。其中“百村示范”村庄实行全面检查,调查群众户数不少于村庄总户数的20%,最少不少于5户;其他村庄每个县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每个村不少于5户。
  (三)各县要在省级考核开展前,根据《2011年度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对本县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建设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四、时间安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