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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具体实施办法的公告
﹡“合同认定内容”和“合同认定金额”由认定机关填写。
(认定机关盖章)
附件3: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申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人民币)
离岸服务外包
合同编号
本期申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营业额
本期免征营业税额
外汇收汇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
名称
外汇收汇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
编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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