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四)发展高浓度优势化肥。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磷盐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优化磷铵、尿素、氯化铵、高浓度复合肥等优势化肥产品。支持资源条件好、技术优势明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化肥企业,特别是以磷矿为主要原料的化肥企业,支持其不以单纯扩大产能为目的,围绕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进装备、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对现有化肥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严格控制新建磷铵、尿素、普钙、碳铵、低浓度复混肥等化肥项目。
(五)积极开发化肥新品种。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开发中(微)量元素肥料、缓控释肥、生物化肥等高端化肥品种。鼓励发展按配方施肥要求的掺混肥、复混肥和专用肥料。加快开发钾矿资源,培育发展钾肥产业。适度发展硝基肥料、熔融磷钾肥料等多元肥料品种,满足农业生产多元化的需求。
(六)鼓励化肥企业开发高端化工产品。鼓励化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建设以合成氨、磷酸等为基础的高端化工产品项目,形成“肥化”并举的产品格局。支持优势骨干磷肥企业分级利用湿法磷酸,推动用湿法磷酸替代热法磷酸生产饲料级、食品级和工业级磷酸及磷酸盐产品,大力发展电子级、医药级等精细磷化学品,做好氟、硅、碘等磷矿伴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氮肥企业要充分利用合成氨、氢气、氮气、一氧化碳、甲醇等基础化工原料,发展精细化工和有机化工产品,做大做强碳一化工系列产品。
(七)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执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2011年第9号)和国家化肥产业政策,“十二五”期间,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能源消耗标准限定值的合成氨装置、磷铵企业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不到年排放量15%的磷铵装置、硫酸企业矿渣没有全部回收利用的硫铁矿制酸装置、合成氨系统中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没有配套建设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等。加快淘汰5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装置、5万吨/年以下中(低)浓度复混肥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及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普通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装置、15万吨/年以下碳酸氢铵装置和15万吨/年以下的尿素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