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部门,争取地理信息产业有关企业的税费优惠,并在国家有关法规框架下降低资质审核门槛,创造有利于中小地理信息机构良性发展的经营环境。鼓励产业实体积极利用测绘事业相关建设成果开展市场化推广与应用,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有效的测绘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法制体系,深化体制创新,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测绘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把数字区域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资源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测绘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测绘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基础测绘的专项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基础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列入“十二五”测绘专项规划的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项目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市级财政要继续加强对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的支持。广辟经费投入渠道,对部分可由各专业部门承担或通过市场调节开展的测绘工作,应当采取财政支持、部门协作和市场补充的原则解决经费来源。
(三)完善法律体系。
完善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加快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和研究制定工作,健全标准体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框架下,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
(四)深化改革创新。
进一步深化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基础测绘管理。加强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基础测绘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健全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测绘技术职称评审和测绘执业资格管理,建立测绘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测绘行业技术职称统一评审制度,逐步实现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双轨运行。
(五)强化能力建设。
加大测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测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托我市现有的教育资源,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测绘人才培养体系,每年举办1―2期测绘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测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我市城乡二元结构特点,重点加强对区县(自治县)的支持,通过增加走访调研频次、建立上挂下派机制、组织区县(自治县)季度性片区交流会议等形式,全面提升区县(自治县)测绘管理、业务技术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