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济南市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处关于报送民爆销售企业安全大检查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
济南市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处关于报送民爆销售企业安全大检查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
(济经信原材料函字[2011]9号)
有关县(市)区民爆监管部门:
今年10月份由省国防科工办组织的民爆销售企业安全大检查已经结束。根据鲁科工爆(2011)11号文件《关于报送民爆销售企业安全检查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要求,请你们督促辖区内民爆销售企业针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尽快整改并将完成整改情况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报我处。(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说明原因并列出预期完成的进度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