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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省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一律设在各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条件较好的中学或其他专业学校。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最低不能少于15人),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

  四、其他

  (一)各地务请在5月底前将中、初级考试报名资料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功能模块分别录入数据库,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9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核发工作,10月上旬做好试卷接卷工作,10月15日之前上报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和值班电话等工作。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市考办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统一上交省考办。汇款地址及账号如下:

  单 位: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账 号:330016198800566181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体育场路支行

  (三)各级统计部门参加本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四)各级人事、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确保资格考试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8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属地名称: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照片

民 族

 

性 别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

年  限

 

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报考级别(√)

  中级□ 初级□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05 -

  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主  管

部  门

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或市)考  试

管理机构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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