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一)虽然各地成立了工作组,抽调了大量的工作人员,但由于受各乡镇换届因素影响,抽调人员未能投入到外业调查工作中。虽然各地土地登记发证率高的达到63.87%,低的为9.2%,但大部分土地登记发证多为上世纪90年代所进行,已不适应现在的管理和应用,剩余未发证部分多为难度大的登记,外业调查、内业调查、数据建库工作还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保障。
(二)从各地工作进度来看,作为此次登记发证的基础测(丈)量工作进展非常缓慢,外业调查工作还仅限于各地试点期间所做的工作,大量的内业审查及数据建库工作基本未开展,专项工作经费未得到落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达到2012年6月完成90%以上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责任目标,形势不容乐观。根据今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 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68号)精神,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暂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自治区将不再支付相应年度的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很难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山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本辖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登记发证工作的国土部门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配合,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督察事项,不定期进行督察。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山管委会要按照现行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从相关土地收益中列支。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山管委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不因该项工作未完成而暂停我市的土地报批工作。
附件:防城港市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防城港市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进度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印):市国土局 时间: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