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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珠铁路珠海段建筑工程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珠铁路珠海段建筑工程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地税发[2008]218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广州至珠海铁路复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191号)的精神,广珠铁路已于2008年4月正式复工建设,并被我市列为“1号工程”。广珠铁路由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该公司由铁道部和广东省、珠海市、江门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港湾大道北侧银坑综合培训楼11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珠铁路珠海段建设工程项目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经市局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珠铁路珠海段建筑工程项目的地方各税,由高新区分局统一负责管理。其中,建设工程营业税以建设单位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扣缴义务人,高新区分局负责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扣代缴义务的涉税管理工作,征收分局协助做好相关税费征收和发票管理工作。

  二、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扣代缴各项税费统一缴纳入库后,对沿线路段发生在斗门区、金湾区以及高栏港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劳务,由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按月填制报送《广珠铁路珠海段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属地分配明细表》(见附件),经高新区分局审核后,由高新区分局配合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调库工作,确保税款按劳务发生地原则真实准确地分配、解缴至有关金库。

  三、鉴于广珠铁路建设工程路线长、涉及范围广、投资金额大、工期时间紧,征管要求高,高新区分局和征收分局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认真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沟通,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地方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

  附件:广珠铁路珠海段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属地分配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所属期:  年 月
  单位:万元

工程劳务地

合同编号

工程预算

施工单位

本月支付工程款

本月扣缴营业税

及附加

累计支付工程款

累计扣缴营业税

及附加

斗门区

 

 

 

 

 

 

 

金湾区

 

 

 

 

 

 

 

高栏港区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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