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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建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电影发行放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电影数字化放映网络日益完善,城镇数字影院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影院数量不断增加,效益不断提升,影院建设规模符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电影数字化以及人口比例分布等要求。2012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城区均建有一所数字影院的目标,单厅数字影院的座位数不少于300个,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3厅以上(含3厅)数字影院;2014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定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均有数字化影厅;2015年底前,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一块以上3D银幕,基本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5万人拥有一块银幕,全省影院票房收入达到6亿元以上。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建立健全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

  --两岸四地及对外电影产业交流合作进一步密切。加强两岸四地电影产业交流合作,逐步扩大合作领域,深化项目对接合作,在电影制作、技术、人员等方面的业务往来及联系更为紧密。积极推动电影走出去,开发适应境外不同地域、不同市场需求的影片,不断增强和提升我省电影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电影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权责一致、分工合作、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电影行政管理体制。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繁荣电影创作生产

  1.大力实施精品战略,繁荣电影创作生产。充分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红土地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传统价值和时代意义,拍摄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影片。

  2.积极扶持现实、农村、少数民族以及少儿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创作,促进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以及适合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新形式传播的产品的生产,努力形成多类型、多品种、多样化的电影创作生产格局。

  3.继续支持福州、厦门市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影视基地建设。

  4.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贴息、奖励、税收优惠、绩效考评等方式,做大做强电影产业。省财政在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以及其它相关资金中,对电影产业发展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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