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实施“海南文明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责任分工
  1.县文明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工作、综合协调、检查指导、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以及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整个行动各项目工作的宣传发动、报道组织和督促工作,挖掘、宣传开展大行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曝光不文明行为。牵头做好文明礼仪学习、宣传、教育、实践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执法局、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抓好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绿化等环境整治。
  4、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乱停乱行等交通乱象的治理,以及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对城镇公交运输工具规范管理,负责交通环境整治。
  5.县旅游局:负责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6.县卫生局、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7.县商务局、县物价局、乐东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维护好市场秩序。
  8.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保证文明大行动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
  教育、文化、发改、电信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都要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六、工作步骤
  全县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从今年11月开始,连续实施三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营造氛围,整治重点(2011年底到2012年5月)
  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切入点,以文明交通、文明礼仪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 “十个一” 文明大行动:一是开设一个电视宣传栏目;二是设立一个政府网站文明专栏;三是发出一份倡议书;四是上一堂文明礼仪课;五是印发一本文明礼仪手册;六是举办一场文明礼仪演讲比赛;七是成立一支文明礼仪劝导志愿者队伍;八是组织一次万人签名活动;九是每周开展一次上街大扫除行动;十是举办一场文明礼仪文艺汇演。通过开展“十个一”文明大行动,营造人人讲文明、重礼仪的浓厚氛围,推动海南文明大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公共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整体提高(2012年6月到2013年12月)
  在取得积极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重点改善城乡环境、规范旅游市场和完善经营秩序,推动公共文明建设不断走向纵深,形成几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工作亮点,涌现一批公共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基本实现文明大行动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健全机制,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2014年全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