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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
(穗公〔2011〕136号)


  为缓解新光大桥交通堵塞,改善广州城区至番禺过江交通运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限制部分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迎宾路出入口)以北路段,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行驶。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迎宾路出入口)以北路段。

  二、每天9时至17时及20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本市籍货车和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外市籍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迎宾路出入口)以北路段。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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