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郑州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部分市县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与服务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缩小残疾人生存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公平正义,推进社会和谐;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将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融入我市都市区建设工作中,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普惠到位、特惠鲜明、统筹城乡、人人享有”的政策保障机制;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各取所需”的生活服务机制;形成“文明共享、携手共进、扶残助残、爱心奉献”的社会扶助机制。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1.社会救助
(1)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