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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水产苗种场认定和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备注:1、要求占地面积用亩、育苗池面积用平方米,育苗池包括亲本池、饵料池。2、经济性质:国营、集体、个人、合资。3、育苗数量单位万尾(万粒)。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福建省淡水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情况表

 

所属县

 

生产单位名称

建场

地址

经济

性质

 

法人

代表

 

主要育苗

品种

育苗数量(万尾)

占地面积

(亩)

孵化池面积( ㎡ )

池塘面积(亩)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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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联系人

许可

证号

发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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