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持发展新型林产加工业。以林板家具一体化、竹浆纸一体化、林油一体化为重点,培育扶持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品牌响、绿色环保的林产加工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向林业产业园区集聚。推进林业产业集群建设,在川西、川南等重点区域加快构建一批特色突出、企业紧密合作、辐射带动力强的林业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省亿元企业达到100家,建成新型林产加工贸易园区50个,实现人造板产能800万立方米、家具产能3500万件套、竹浆产能260万吨,特色经济林产品加工突破100万吨。鼓励和促进林业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0安全管理体系、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七)发展壮大生态旅游业。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村镇绿化为载体,着力打造大熊猫、森林、湿地、乡村等四大生态旅游品牌。支持农民发展“林家乐”,培育特色生态旅游产业带。到2015年,全省年生态旅游人数突破2.5亿人次,实现直接收入400亿元。
(八)积极发展野生动植物繁育业。利用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势,支持发展药用动植物养殖(种植)与精深加工业,支持发展实验动物养殖与技术服务、食用和保健类野生动物养殖与加工利用产业。到2015年,全省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企业达到200家,实现年产值200亿元。
(九)加快发展苗木花卉培育业。以盆中平原丘陵区为重点,积极培育优质、高档绿化和彩叶苗木。以盆中平原丘陵区、川西南山区为重点,积极开展以木本花卉、盆景、野生花卉培育为主的花卉基地建设,加强以珍稀树种为主的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省苗木花卉基地总规模达到100万亩。
三、完善政策措施
(十)建立林业企业准入制度。围绕主导产业,着力引进和培育优势龙头企业,鼓励林产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构建大企业、大集团。推进加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和清洁化生产经营,限制建立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和新建单条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加快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竹浆生产线,消减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森林旅游和林产品采集活动。
(十一)完善林木经营采伐政策。规范林权流转行为,鼓励林农在完全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下采取家庭联合、股份制林场等合作方式,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结余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在限额期内结转使用。推行采伐限额进村入户制度,在确保采伐限额分配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林农可以直接向乡镇林业站申请采伐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