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整治。加大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遏制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广泛开展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实现秩序好、拥堵少、事故下降的目标。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奖励额度,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总体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公路部门要协调联动,定期深入排查治理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治理措施,分级治理,挂牌督办,确保治理到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会同质检部门建立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计量认证管理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评估工作。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通过安全动态考核和安全评估,建立客运企业安全状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进一步深化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毁和恶意屏蔽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状态的值守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报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泸州日报社、泸州电视台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同办好“交通管理”专栏和“红绿灯”节目。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单位职工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公园、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辟宣传专栏,制作免费的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