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文化旅游产业。结合实施重点带动战略和旅游精品战略,引导旅游企业和有关方面加大对外宣传促销力度,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旅游服务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加快各级风景名胜区、红色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申请旅游服务商标。大力开发回族穆斯林文化,建立具有浓郁穆斯林特色的休闲度假区,推进回族穆斯林文学、音乐、舞蹈、服饰,以及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刺绣、雕刻、编织、乐器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文化品牌,促进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大发展。大力发展出版业、新闻传媒业、广播电视业、影视制作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业、文化娱乐业、动漫制作业、广告业等核心版权产业,使之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区和示范区。
(15)以沿黄经济区为依托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区。发挥沿黄经济区的区位、人才、科技和产业等优势,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集团;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为依托,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使知识产权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支撑;积极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县(区)。力争在沿黄经济区形成若干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知识产权密集的县域经济区。
(16)以各类园区为依托形成知识产权示范区。大力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吴忠农业科技园区、银川农业科技园区等园区(基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园区(基地)发展的驱动力从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向知识产权优势转变。建立园区(基地)知识产权联盟,鼓励园区(基地)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交叉许可,促进产业配套。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企业集团,壮大一批拥有密集知识产权产品的专、精、特、新中小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企业,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集群化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基地)知识产权创造、孵化、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引领带动,促进全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四、专项任务
(17)专利。以自治区战略需求为导向,在全区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超前进行专利布局,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大幅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创新成果向企业集聚、转移,推动专利实施和产业化。建立健全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与自治区主要产业相对应的专利数据库,加强专利分析,促进专利开发,推动专利运用,提高专利利用率。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将专利纳入标准,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建立有利于激发职务发明人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专利技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
(18)商标。引导企业增强创建自主商标的意识,支持各类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鼓励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形成一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严厉打击假冒等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作用,大力挖掘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促进农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