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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体系编制大纲》、《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充分汲取汶川地震科学总结经验和反思教训,在与国家和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相衔接的前提下,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引领今后五年宁夏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统筹安排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和投资、指导全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宁夏防震减灾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地震活动背景
  地震是对人类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宁夏地处我国南北地震带北段,是中国大陆地震活动最为强烈、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地震活动具有频度高、分布广、强度大、震源浅和震害重的特点。全区97%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以上高烈度区,居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95%以上,沿黄城市带90%以上的区域处于地震基本烈度更高的Ⅷ度区。
  有历史记载以来,宁夏曾发生过8级地震2次,7级地震3次,6级地震10次,5级地震30次。1739年银川-平罗8级大震,死亡5万多人;1920年海原8.5级大震,死亡27万多人,灾害震惊世界;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境内发生了12次5级多地震,死亡119人,伤400多人,其中,1970年西吉5.5级地震死亡117人。
  宁夏境内由南向北分布有海原、香山-天景山、三关口-牛首山-固原、黄河、银川-平罗、贺兰山东麓、正谊关等十几条地震活动断裂带,这些活动断裂带都具有发生强烈地震的构造背景。
  根据对中国大陆强震活动环境以及历史地震对比分析研究,我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处在地震活跃期,且地震活动的主体区域在西部。在最近几年确定的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中,我区北部宁蒙交界地区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南部甘宁陕交界地区是地震危险区之一。所以,宁夏地震形势严峻而复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重的潜在震灾威胁。
  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宁夏防震减灾工作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制,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已建成13个数字测震台站、1个流动测震台网、10个地震前兆台站、48个数字强震动台站、2个大中城市信息节点、7个县级信息节点、7个台站信息节点和2个大中城市灾情上报系统,基本实现了地震监测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对前兆观测资料在地震孕育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和复杂性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总结出了一些适合本地区地震活动特点的经验性预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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