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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卢展工书记建设中原经济区“关键在做”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窗口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特色和业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和指导,明确领导责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化党群共建。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合力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团员、妇女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三)注重示范带动。窗口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及时发现、培育、总结和推广窗口单位创先争优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2011年年底,厅将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一批群众满意窗口、优秀服务标兵;2012年“七一”以前,厅将评选表彰“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增强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组织、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在动力,形成“人人都是交通形象、人人参与创先争优”的喜人局面。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联系沟通,通过深入调研、明查暗访、群众评议等方法,及时了解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指导工作深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省辖市、直管县、扩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共同做好对所属窗口单位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把握规律,探索方式方法,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窗口单位文明规范服务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涵盖各系统各层次窗口单位的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把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作为窗口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推荐评选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文明标兵的重要依据,形成窗口单位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健康开展,为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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