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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为老服务体系

  1、建立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探索由政府倡导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机制。结合城乡社区建设,加快推进乡(镇)、社区(村委会)居家养老两级服务网络;培育居家养老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发展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其他多种形式社会养老服务为补充,政府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带动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功能,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依托的老年医疗、健康服务网络,积极开展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康复指导、家庭护理、饮食起居、健康教育与健康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村)爱老助老服务活动,完善辖区老年人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定老年人定期体检、疾病防控宣传、自我保健预防制度,形成老年人就医“小病不出社区(村)、大病速进医院”的服务格局。

  3、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采取以发放服务券等形式提供社会化服务,对老年人实行有偿、低偿或无偿服务,保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空巢、残疾和高龄的居家老人提供帮助。

  (三)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老年文化设施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为辅的投入机制。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村委会)建有老年文化活动场所目标,争取建设一个综合性的老年活动中心,免费对老年人开放。

  2、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设施。扶持发展老年康复护理院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整合城乡医疗资源,为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专科。

  3、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步伐。加强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在满足集中供养需要的前提下向社会老年人开放,保证愿进能进供给,使其成为区域内城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中心;加大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

  4、加快老年人生活环境及老年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文体活动方面的建设,采取政府、社会、个人共担机制,积极帮助居家养老的高龄、失能老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倡亲情互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力争建立一所综合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满足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的生活需求,逐步实现有偿服务的社会化需要。充分协调,做好资源整合工作,在体育场馆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健身锻炼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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