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1〕614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建设行业(专业)协会:
建设工程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对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的制度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定,具体工作由省建筑行业协会负责实施。江苏省装饰优质工程奖、江苏省安装优质工程奖、江苏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由相应专业协会组织实施。省安装、钢结构和装饰协会要根椐“加强过程控制、实行综合审定”的原则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 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后由协会公布实施。
根据工程质量属地监管的原则,今后不再开展省外“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
二、强化创优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负责创建优质工程项目的过程监管,强化工程的质量创优意识。为强化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程质量评优评奖实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申报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目,应提供属地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应提供省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一律不得入选推荐名单,对隐瞒事故骗取荣誉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优质工程综合审定管理
优质工程实行综合审定。综合审定要充分考虑创建过程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结合“文明工地”、“绿色施工”、“施工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面管理工作综合评定,使优质工程的评优评奖起到引导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