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四)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害死亡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四、工作任务

  (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要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建立产地产品准出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县动物源食品安全。

  (二)县质监局要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发证程序、严格跟踪管理、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

  (三)县工商局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帐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旅游景点、车站、街道、城郊结合部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

  (四)县卫生局要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生肉制品、劣质使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二是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用水安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