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和节日火灾特点,紧紧围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这个主题,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针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的现状和不同行业、部门及单位的防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冬季消防宣传教育,重点提高公众火源控制管理意识,并重视利用冬季农闲时期加强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禁止在冬春季节野外用火,杜绝因春耕烧荒、祭奠、燃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故。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县安监部门要积极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对消防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整治,切实提高火灾隐患的整改效率。
四、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指导,督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查、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单位自我管理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一是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二是指导单位开展一次以“三会”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确保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达到“会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
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乡镇、村级义务消防组织,乡镇建立起1支不少于12人的兼职义务消防队,50户以上自然村寨建立1支不少于10人的义务消防队,并配置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灭火演练和防火巡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从严、从难、从实战需要出发,积极开展以救人为重点的理论教育和实战演练,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人员伤亡。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物资仓库、堆场的熟悉工作,准确掌握节庆和集会活动场所的情况,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建筑物倒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特种灾害事故、恐怖袭击、破坏事件,开展演练,切实提高部队反恐和处突能力。加强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