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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府办〔2008〕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随着冬季到来,气温骤降,天气逐渐变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急剧增加,同时各类生产企业已进入生产加工旺季,由此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增多,特别是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冬春季节不仅是火灾多发季节,同时又是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期,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冬春季火灾多发的特性,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消防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办法,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同火灾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迅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是按照“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强化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整改、值班巡查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在政府的统一协调组织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党政机关、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物品经营储存单位、交通通讯枢纽、旅游景区、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灭火和疏散预案等的落实情况。三是要依靠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对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旅馆、小商店、私营企业、“三合一”场所、家庭式小作坊以及社区居民住宅楼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四是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责令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和采取严密监护、加强看守等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防止养患成灾。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节日欢庆活动,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举办;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对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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