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种子、蚕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着力学习宣传
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动植物防疫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推进“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
农业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和推广满足农民群众需求的
农业法治文化产品,促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