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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继续推进绕城高速公路“绿色长廊”工程,对全市国省干线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绿色长廊”示范工程1000公里。在嘉陵江、乌江、大宁河、梅溪河等重要航道打造生态景观航道。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治理、船舶洗舱基地建设。推进城市中心区域小码头搬迁,重点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船舶和码头。建设市级交通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监测中心,建成一批技术能力较强的交通环保和节能减排监测站点。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执行机制建设,强化规划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抓紧研究编制专项规划,制订保障措施和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适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本规划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2012年年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第二节 增强资金保障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资金需求约2100亿元。为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应千方百计增强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支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性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大幅提高我市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的规模,并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二五”规划,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资金对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投资规模。通过建立优先发展试点或部市共建等方式,争取获得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支持。

  争取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争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继续享受两税返还、土地征迁等优惠政策。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投资标准,加大对干线公路改造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研究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农村公路投资制度。争取提高市级内河水运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区县(自治县)政府安排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内河水运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实施规范的补贴补偿制度,扶持公共交通企业发展。加大对渝东北、渝东南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交通发展的投资倾斜力度。

  拓展交通发展融资渠道。积极推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建设经营市场化,综合运用BOT、BT、TOT、贷款、信托、债券、股权融资、保险基金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重庆高速集团、航发司等企业利用短期和中长期企业债券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扩大融资范围。积极鼓励区县(自治县)政府按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高速公路建设联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重点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加强资金预算的审核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三节 加强法制建设



  完善交通法规体系。重点制定和修订《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保护条例》、《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完善交通立法推进程序和责任机制,明确加快推进交通立法的责任部门。适时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清理和废止。法规、规章实施三年以上的,进行一次立法后评估。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机构行风评议工作,全行业每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评议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大执法装备和科技信息化投入,全面提高执法装备和信息设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现代化水平。

  推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加强交通法制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养护管理以及运输市场监管、公路治超、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环节的法制研究与指导工作。

第四节 探索体制机制改革



  积极探索大交通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城市客运、航空、铁路、邮政、物流管理职能,逐步形成“大交通”综合管理体制。建立交通与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物价等部门间更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理顺交通主管部门和下属执行机构责权关系。

  完善高速公路综合执法体制。逐步对高速公路执法实行分区域管理,建立总队、支队和大队之间决策、管理、指挥、调度、执行的执法运行机制。完善执法机构和许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的联动协作机制。

第五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逐步建立公路桥梁养护、机动车检测维修、公共交通的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长途汽车客运驾驶、出租汽车驾驶等岗位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交通从业人员鉴定评价机构、培育考试实操示范基地建设。

  加强管理、专业技术、技能等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对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开展教育和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施专题培训,重点支持道路桥梁、港口航道、道路运输、物流管理等交通主干专业;逐步建立公路养护工、桥梁养护工、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出租汽车驾驶员等技能型人才岗位轮训制度;加强对市交通干部学校(党校)、市公路局职工培训中心、道路运输行业从业资格考试中心等交通行业教育培训主基地建设。推进培训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工作,充分利用高校和社会办学机构资源,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大力开展网上教育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社会化程度,使教育培训走上自主、互动的良性发展道路。

第六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学习型行业和服务型部门。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加强行业风气建设,倡导便民服务。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力争创建1个全国文明单位,市交委直属单位4年内全部建成市级文明单位。力争新推出2―3个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先进典型。

  加强行业文化宣传。实施文化理念认同工程、文化体系构建工程、文化建设示范工程、文化品位提升工程等“四项工程”。强化统一协调、反应快速、信息畅通、发布准确的交通运输宣传机制,增强对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正面舆论引导。

  附件1:
  重庆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表

目标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备注

形成总量适应、内畅外联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公路网总里程(万公里)

11.7

≥12.2

高速公路里程(公里)

1861

≥3000

一二级公路里程(公里)

8051

≥9000

港口货物通过能力(亿吨/万TEU)

1.36/200

≥1.8/700

四级以上航道里程(公里)

1057

≥1600

 

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等级比重(%)

67

≥70

 

行政村公路通畅率(%)

60

≥85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货运站场建成率(%)

30、30

≥80、70

 

普通国省干线优良路率(%)

55

≥80

 

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类桥梁比例(%)

80

≥95

 

普通国省干线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率(%)

85

≥95

 

高等级航道达标率(%)

45

≥90

 

航道干支直达率(%)

15

≥30

 

形成便捷高效、优质规范的运输服务体系

普通国道平均运行速度(公里/小时)

45

≥50

 

重型车、专用车、厢式车占营运货车比例(%)

13.2、2.8和20.7

≥13、10和25

 

中高级客车占营运客车比例(%)

40

≥55

 

公路甩挂运输拖挂比

1∶1

1∶2

 

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吨位(吨)

1500

≥3000

 

四星级及以上豪华邮轮客位占三峡旅游船舶客位总数比例(%)

15

≥85

 

主城区公共交通客运分担率(%)

33

≥39

 

主城区公共汽车拥有量(标台)

6000

≥9000

 

主城区万人出租车拥有量(辆)

16

≥18

 

内河货运船舶船型标准化率(%)

60

≥75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站点覆盖率(%)

0

≥90

 

行政村通客车率(%)

68

≥90

 

拥有等级客运站(含简易站)乡镇比例(%)

36

≥85

 

公路运输超限率(%)

≤5

≤5

 

形成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体系

干线公路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到达时间(小时)

2.5

≤2

 

主要港区及重点监管水域应急救援到达时间(小时)

≤1

 

执法总队主城区突发事件出勤时间(分钟)

≤20

≤15

 

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完好率(%)

60

≥80

 

道路运输客运车辆百车死亡率(%)

0.4

≤0.3

 

内河航道通航里程百公里死亡率(%)

0.5

≤0.5

 

高速公路百公里死亡人数(人)

≤15

≤13

 

公路水路建设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

≥15

 

公路水路运输3人以上死亡事故件数下降率(%)

≥10

 

形成节能环保、集约利用资源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营运车、船单位货物周转量碳排放量累计下降(%)

6

 

内河在全社会货物运输周转总量中的比重(%)

60

≥60

 

营运客、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累计下降(%)

3、9

 

货运船舶单位周转量能耗累计下降(%)

6

 

干线公路废旧路面循环利用率(%)

3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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