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到市外省内投亲靠友安置的农户,计划人均调剂0.5亩耕地和宅基地,按省统一标准每亩补助调地费2.125万元。同时对接收市外投亲靠友因灾失地农民的村社,调剂土地需要对田间道路、水渠灌溉等生产条件作必要改善,给予每亩特别补助1.875万元调地配套设施建设费。要综合核对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统计数据,在实施调剂土地后据实下拨补助费。在2010年“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中,对绵竹市清平乡部分农户二次受灾需调剂土地异地重建的,按省统一标准每亩补助调地费2.125万元。
(三)依法调整调剂林地。鉴于我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经完成,绝大部分集体林已分配到农民手中,林地调整必须在依法的前提下,通过有偿方式实现自愿调整,同时林地调剂时应将地上林木一并划转。因灾外迁农民,若迁入地在林权制度改革后仍有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的,在无偿退回原籍地林地,并经原籍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办理迁入地入户手续后,由迁入地按照现行林改政策从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中落实部分林地给因灾失地农民;若迁入地在林权制度改革后无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的,保留因灾失地农民原籍地的林地。
二、扎实推进灾区产业发展振兴
(一)加强灾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主要依靠灾区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的基础上,灾区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和项目整合力度,支持灾区居住和耕种分离过远片区的机耕便民道建设。2012年省安排灾区机耕便民道建设资金适当向这些地区倾斜。加快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地震重灾区为重点,在符合国家项目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全国千亿斤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等项目,开展以“田网”、“渠网”、“路网”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培肥,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灾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积极争取中央继续对我省重灾区农机购置补贴50%比例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尽量向重灾区倾斜。
(二)扶持灾区农业产业发展。2012年继续在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阿坝州等地震重灾区组织实施粮油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拟安排万亩示范片49个,其中水稻示范片14个、玉米示范片5个、油菜示范片8个、小麦示范片20个、马铃薯示范片2个,并在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中对地震灾区给予倾斜,促进灾区粮油产业稳定发展。按照省级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规划,结合地方自身实际进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适宜本地区自然生态条件、区位条件、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特色优势产业。在德阳市重点发展蔬菜、特色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在绵阳市重点发展蔬菜、中药材、蚕桑等产业;在广元市重点发展蔬菜、特色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在阿坝州、雅安市汉源县重点发展特色水果产业。加快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2012年在德阳、绵阳、广元市各建设7个和在阿坝州建设1个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示范带动当地特色效益农业产业上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