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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乌就培[2011]29号)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 虹 电话: 3350397  18997985777

  五、名额分配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专家体检中心7400人(天山区7400人);乌鲁木齐市南门中医院:4509人[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3800,天山区709人,]; 乌鲁木齐市新大医院3800人[沙依巴克区3800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3800人[水磨沟区3800人];乌鲁木齐市中医院专家体检中心3071人[其中:沙依巴克区459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456人,水磨沟区572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1021人,达坂城区414人,乌鲁木齐县149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2095人[米东区2095人]。

  六、体检安排

  此次体检由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于 10 月8日前将体检人员名单报各体检医院,由体检医院具体安排体检时间、发放体检表。各区(县)劳动部门负责在体检表上加盖公章,标明体检人所在的街道、社区、岗位种类,并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集中前往体检。体检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束。结束后由体检医院于1月 25 日将体检报告反馈至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反馈给本人。

  七、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者,由各区(县)负责统计,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统一安排补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安排,按时体检,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工作。

  (三)体检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处,以便做体检结论、建立健康档案。

  八、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严格按通知要求统一安排;

  (二)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体检费自理。

  (三)各体检医院为体检者提供免费早餐,保证提供食品的卫生安全。

  附件: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体检负责人联系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体检负责人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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