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海洋局关于发布《天津市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修订)

  3.1.4风暴潮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天津沿岸受影响区域将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出现低于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同时风暴增水达到70厘米以上时,应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蓝色)警报,并启动风暴潮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天津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天津沿海地区岸段潮位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也应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蓝色)警报,并启动风暴潮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3.2海浪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海浪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较大海洋灾害、一般海洋灾害,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3.2.1海浪灾害Ⅰ级应急响应(红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天津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6.0米有效波高,应发布海浪灾害Ⅰ级(红色)警报,并启动海浪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3.2.2海浪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橙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天津海域出现达到4.5米-6.0米(不含)有效波高,应发布海浪灾害Ⅱ级(橙色)警报,并启动海浪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3.2.3海浪灾害Ⅲ级应急响应(黄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天津海域出现达到3.5米-4.5米(不含)有效波高,应发布海浪灾害Ⅲ级(黄色)警报,并启动海浪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3.2.4海浪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天津海域出现达到2.5米-3.5米(不含)有效波高,应发布海浪灾害Ⅳ级(蓝色)警报,并启动海浪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3.3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海冰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较大海洋灾害、一般海洋灾害,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3.3.1海冰灾害Ⅰ级应急响应(红色)
  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时,应发布海冰灾害Ⅰ级(红色)警报,并启动海冰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3.3.2海冰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橙色)
  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时,应发布海冰灾害Ⅱ级(橙色)警报,并启动海冰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3.3.3海冰灾害Ⅲ级应急响应(黄色)
  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时,应发布海冰灾害Ⅲ级(黄色)警报,并启动海冰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3.3.4海冰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