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节村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节村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融政办发〔2008〕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9月7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我县安太乡元宝村知统屯发生一起寨火,烧毁房屋85间39户共156人受灾,给该屯群众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群众的生产生活也陷入了重重困难。为汲取此次火灾的教训,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村寨防火工作,要深刻认识做好村寨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督促检查,扎扎实实做好秋冬季节村寨防火工作,坚决杜绝村寨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乡镇要迅速开展一次彻底的村寨火灾隐患大排查,要求不能停留在制定方案和会议布置上,干部职工必须深入到各村屯进行排查工作,要切实做到不漏村、不漏屯、不漏户、不漏人。排查的重点是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易燃物的处置,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按时整改的要强行下匣断电。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老大难问题,要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行责任包干制。要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办法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巡逻喊寨、防火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消防工作制度。

  四、加强对老人、小孩、残疾人、智障等重点人员的监控,确保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同时,加强秋冬季节的巡逻喊寨,发生火险时,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强化秋冬季节村寨消防宣传。要通过采取制作农村防火宣传图,广播、家校联动等方式,宣传农村用火用电常识,防火安全、救火组织及逃生知识。

  六、要加强对村寨防火改造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下一阶段村寨防火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存在侥幸和麻弊思想,对未履行职责导致影响较大村寨火灾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