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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8〕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区、市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污水、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董 凌 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覃广群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王志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梦超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唐 广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戴苗生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清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绍秀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张金才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梁 坤 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肖绍福 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彭著刚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肖云章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万祖保 自治县招商局局长

  梁曼军 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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