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何顺斌 自治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声亮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顺隆 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韦世美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罗蒙平 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邓卫健 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慧清 自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韦嗣文 自治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韦宙章 融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世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慧清同志兼任,人员:廖文义、申志平、梁志精、盘骐滔、杨贵生、黄建京、梁勇前、韦盛豪、秦 燕、吴小灵,办公室地点设在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772-5129202。
三、时间安排
开展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工作从2008年5月10日开始,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至8月13日)。主要工作是: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二是组织外出考查学习。由县政府组成考查组到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较好的市、县进行考查学习;三是组织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和墙报方式等进行广泛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二)收集基础资料阶段(8月14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是收集土地收益金征收对象的基本情况。由各小组根据分工,对口收集融水镇范围内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或从事其他有偿经营活动的情况,并建立相关台帐。
(三)征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对2008年度应交国有土地收益金进行征收,主要在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的窗口进行征收,辅以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上门催收。
(四)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检查组于11月25日前要将征收管理情况进行认真的整理、归纳和分析,及时向自治县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提交材料必须有情况、有问题、有典型案例、有分析、有建议,数据详细,条例清晰,事实充分。并根据具体,集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配套办法或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县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听从办公室领导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