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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何顺斌 自治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声亮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顺隆 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韦世美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罗蒙平 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邓卫健 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慧清 自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韦嗣文 自治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韦宙章 融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世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慧清同志兼任,人员:廖文义、申志平、梁志精、盘骐滔、杨贵生、黄建京、梁勇前、韦盛豪、秦 燕、吴小灵,办公室地点设在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772-5129202。

  三、时间安排

  开展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工作从2008年5月10日开始,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至8月13日)。主要工作是: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二是组织外出考查学习。由县政府组成考查组到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较好的市、县进行考查学习;三是组织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和墙报方式等进行广泛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二)收集基础资料阶段(8月14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是收集土地收益金征收对象的基本情况。由各小组根据分工,对口收集融水镇范围内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或从事其他有偿经营活动的情况,并建立相关台帐。

  (三)征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对2008年度应交国有土地收益金进行征收,主要在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的窗口进行征收,辅以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上门催收。

  (四)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检查组于11月25日前要将征收管理情况进行认真的整理、归纳和分析,及时向自治县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提交材料必须有情况、有问题、有典型案例、有分析、有建议,数据详细,条例清晰,事实充分。并根据具体,集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配套办法或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县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听从办公室领导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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