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在普查的基础上,各乡(镇)要根据现有校舍情况、学校中长期规模、合理布局调整要求以及国家的建设标准,做好每一所学校的建设规划,建立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库,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服务。
4、加强校舍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确保新建校舍质量。
⑴扎实做好学校科学选址工作。新建学校在规划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要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校园平面规划,并尽可能地组织教育、国土、水利、建设、地震等方面的专家对拟定选址进行可行性论证,做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建校址及其校舍选在安全地段。
⑵做好新建校舍的勘察、设计工作。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设设计规范(GBF99-86)》、《建筑防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工程设计行政许可项目审核,确保新建校舍的设计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新建校舍的安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可开工建设。
⑶严格施工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任务,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监理、设计单位及建设、教育、消防、地震等部门要依据国家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各乡(镇)学校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作业,否则依法给予处罚。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他人误闯误入,引发安全事故。
5、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防范的相关工作。
⑴各乡(镇)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防止和减轻事故损失。
⑵各乡(镇)学校在做好针对地震、洪涝、地质、水灾等灾害的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时,还要注重进行逃生、自救、互救等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自我保护、相互救助的能力。
六、普查表格材料上报程序
普查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由乡(镇)学校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乡(镇)学校普查表格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县级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县级汇总加盖公章后连同乡(镇)级普查表格材料一并报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