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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小学校舍普查表格,以学校为填报的基本单位进行设计,填报的普查表格有两种:

  1、中小学校舍普查基本情况表,此表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填报。

  2、中小学校舍普查汇总表。此表是对“中小学校舍普查基本情况表”的汇总,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具体内容见附件2-1、2-2。

  四、普查的时间安排与步骤

  2008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成立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1月15日至30日自治县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12月1日至30日,乡(镇)普查及汇总,并上报自治县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学校舍普查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质量。自治县成立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由自治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地震局、气象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校舍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的原则,认真做好校舍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学校及校舍建设计划信息;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校舍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学校及校舍的基本信息,并要求学校做好配合工作,对普查信息负责汇总、分析;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校舍消防设施的完损情况;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普查经费和校舍建设经费;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学校及校舍有关地质灾害信息;建设部门负责校舍安全鉴定,审核校舍的设计、施工等相关信息;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校舍抗洪设防信息;地震部门负责提供校舍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校舍防雷设施的完损情况信息。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乡(镇)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校舍普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安排与步骤推进整个校舍普查工作。

  (二)建立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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