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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务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具备“两章两证”,确保肉品品质的安全;负责通知归国劳务人员主动到口岸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体检。

  经委:组织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流感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具等生产储备和调度。

  口岸办:负责协调落实出入境检验检疫临时隔离留验用房或场所,防止传染病在口岸的传播和扩散。

  教育局: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人感染猪流感防控知识资料,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处置校园疫情的工作预案。

  工商局:要加强市场巡查和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活猪、猪肉及其制品上市交易行为。做好处置市场疫情的工作预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猪流感应急处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购销渠道及质量的监督管理。

  旅游局:要加强对旅行社团及游客的宣传教育,做好处置旅游团队疫情的工作预案。

  财政局:及时下拨防控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所需资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参与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宣传部门: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防止炒作和误导;向民众宣传普及有关“猪流感”的知识,以及卫生防范的有效措施。

  三、制订完善工作预案,积极做好物资、技术、人员、药品储备等应对准备

  各相关部门要完善防控预案,成立专家组,落实工作措施,提高防控效能;增加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具等储备,并加强人感染猪流感传播模式和疫苗、快速诊断、临床治疗方法等防治技术研究,提升科学防治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猪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监测,保持信息沟通和联系

  加强对猪流感疫情的监测,严格活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对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养猪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地,集中开展猪流感疫情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国外疫情动态和国内、自治区范围内疫情监测情况,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按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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