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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固原市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固原市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推动固原市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推动固原市农村信贷担保
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推动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缓解农村和农民贷款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拓宽农村融资渠道,降低农村信贷风险,增强农村信贷服务功能,现就推动全市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增强信贷支农功能
  (一)创新担保机制,积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总体要求,从农村经济发展弱质性、长周期、低利润、高风险的特点出发,大力推动全市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建设,建立起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商业性担保为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担保机构并存、有序竞争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
  1、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农户信贷担保机制,扩大“五户联保”贷款的运用范围,将单个农户的信用转化为联合信用,提高其融资能力;建立农村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信贷担保机制,以其拥有的土地资源、生产设备、仓单、订单等不动产和动产为担保物开展抵押贷款,增强其融资能力;建立经济联合体信贷担保机制,以联合体为平台,创新开展组合式担保,增强联合体成员的融资能力。对于额度较大的贷款需求,可采取经营户联保、农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多种担保物组合担保的形式,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公司)+农户+银行”、“ 企业(公司)+专业大户(合作组织)+农户+银行”等担保模式以及“集中担保,分批使用”和“限额担保,周转使用”等灵活的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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