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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部明电2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属各事业单位: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今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7〕54号、省政府云政办发〔2007〕274号、云政办发〔2008〕60号、云政办发〔2008〕97号等文件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省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精神,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文件的通知》(普政办发〔2008〕9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文件的通知》(普政办发〔2008〕8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普政办发〔2008〕116号)等文件,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今年5月9日,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和市直60多个部门签订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书;8月下旬,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各部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预监测情况进行了书面反馈。市信息产业办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咨询等工作,邀请省政府信息产业办专家授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和模板制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应用的业务培训,分别派出调研组和技术人员到部门和县(区)进行调研和指导;市人事局、市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共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骨干和业务人员1100多人;已完成70个处级单位的目录和指南编制,其中:市直部门60个;订阅《条例》学习材料100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60000份;全市19162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了《条例》学习考试;全市共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800多个,发布信息13400多篇,平均每个网站发布18篇,其中:市级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106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400多个,发布信息2100多篇,平均每个网站发布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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