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之“蕴藻浜-老港”子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沪绿容〔2008〕18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根据市建交委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提交的《上海市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蕴藻浜~老港”子系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蕴藻浜~老港”子系统是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子系统内部物流组织基本合理、主体工艺流程、总体设计布局合理可行,主体工艺参数选用合理。原则同意蕰藻浜中转站按日均压缩垃圾2000吨设计,近期设备按日均压缩垃圾1200吨配置;蕰藻浜码头按日均转运垃圾3500吨设计。
二、结合航道的现状与发展规划,系统近期采用360t船型作为过渡、远期选用1000t设计船型是合理可行的。
三、为便于系统接口统一,集装箱通用互换,本系统压缩中转工艺采用水平预压缩式压缩装箱工艺,集装箱选用20ft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