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两次通知仍不改正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的建设单位(甲方,含开发商)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相关部门拖欠工程款,经两次催办仍不纠正的,要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拖欠工程款达一年以上,经两次督促仍不纠正的开发商,要取消其开发资格,不得重新进入建设市场;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企业,要给予其暂停参与工程投标资格、不予办理企业资质年检、吊销有责任的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依法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罚。
(六)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县清欠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对全县农民工投诉、清理拖欠工资数额、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清欠专项行动办公室。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开展清欠专项行动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出现拖欠的原因,提出解决根本问题的措施,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机制和保障机制。
(八)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正确地开展舆论宣传工作,既要配合专项行动搞好执法公开曝光,又要大力宣传模范守法的先进典型。同时与工会、劳动保障、文化等部门共同通过政策宣传、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附:
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商大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于洪泉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梁丹妮 县维护稳定办公室主任
关明祥 县信访局副局长
徐德运 县商业局副局长
李林松 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王新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德彪 县总工会副主席
腾越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舒泽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
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王舒泽担任,副主任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刘鸿润担任。联系电话:7867336 783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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