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怀政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活跃农村商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搞活流通,服务三农,合作兴业,科学发展”工作思路,全面实施“五四三二一”规划(五大网络、四大市场、三大平台、两大投入、一个目标),构建连接城乡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在构建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建立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上实现新突破;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和社有企业改革,在完善为“三农”服务方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健全供销合作社组织新机制,深化县级及以上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

  二、全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整合现有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建设、培育一批区域性和跨地区的农资配送骨干企业,加强仓储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市以配送中心、农资超市、农资店和加盟店为一体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发展。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化肥、农药淡季储备制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农药储备任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