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县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的通知
(融政发〔200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河道采砂(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河道采砂(石)按照有偿、有期、限量、定点开采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价出让”。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砂石开采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唐小龙 自治县副县长
副主任:吕素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绍福 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戴苗生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黄显刚 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银杰华 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韦 燕 自治县物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