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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归口做好伊吾马场项目工作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归口做好伊吾马场项目工作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1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2005年底,伊吾马场正式移交哈密地区管理,其企业性质和体制不变。根据目前国家项目申报程序,伊吾马场作为企业不能直接申报争取项目,这对于伊吾马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申报争取项目带来了影响。为使伊吾马场能同县(市)一样享受到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快伊吾马场经济发展,改善伊吾马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地区在2008年11月19日召开的项目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后,伊吾马场在山北大柳沟一带实施的项目原则上由巴里坤县负责申报落实,山南和山北的小马沟、葫芦沟、红沟一带实施的项目由哈密市负责申报落实。
  希望哈密市、巴里坤县从地区经济发展大局和统筹区域经济发展高度出发,做好伊吾马场项目申报落实工作。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伊吾马场项目申报落实的支持、服务工作,帮助做好项目编制、规划,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和水平。伊吾马场要加强同哈密市、巴里坤县和地区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资料收集和项目编制等工作,推动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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