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食品安全检测。
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企业应配备与其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自检设备。加快食品安全监管装备标准化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先进快速检测装备,具备对重点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定性分析能力。有效整合检测资源,培育提升一批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实验室和监测实验站点。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充实食品安全专家队伍。
(三)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建立统一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建立重点食品供应基地溯源系统,在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食品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四、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培育节约行为
着眼产品供给、市场流通、消费行为全过程,健全绿色市场服务网络,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培育绿色低碳的服务模式和消费方式。
(一)加强绿色政务垂范。
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本市政府绿色采购实施细则,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无纸化办公,提高政府办公的信息化水平。大力倡导政府机构节约行为,制定政府机构节能节水规范指南,加强公务车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水耗统计体系。
(二)推动绿色商务服务。
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进商场、入超市,力争实现新突破。持续推广能效标识制度,鼓励商场、家电大卖场优先销售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家用电器。不断深化“限制过度包装”和“限塑”措施,鼓励企业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产品包装回收柜台。鼓励净菜上市,引导宾馆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供应。规范建材家居市场,鼓励企业加大健康环保建材、绿色家居的供应比例。加强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供应,在城市露天照明系统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和智能控制技术,基本淘汰白炽灯。
(三)培育引导绿色生活。
提倡节俭理性绿色生活方式,使资源节约利用和回收再利用逐步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合理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切实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营造健康公共环境。加强垃圾源头减量化管理,继续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机构或场所的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和居住小区、村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201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度零增长。探索实施“绿色电力”认购机制。鼓励市民购买各类绿色环保、高效节能产品。
五、打造绿色发展试点,加强示范引导
统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低碳发展与绿色发展理念的关系,从区域、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层面,系统推进首都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广泛树立绿色典型,着力打造绿色城市发展典范。
(一)系统建设绿色城市试点。
立足本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基础,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信息、资金等资源优势,深化循环经济试点体系建设,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大都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低碳发展模式,探索北京低碳城市建设路径。
(二)全面推进绿色区域试点。
积极推动通州、顺义、平谷、昌平未来科技城等生态城规划建设,实现水资源利用、垃圾处理、交通网络、绿色建筑、生态景观等系统有效衔接。深化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全面建设2个试点区县、3个试点镇,加快建设50家试点企业。推进低碳试点建设,探索功能区、行业领域、社区、企业等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模式。推进首钢厂区土壤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及高端替代产业发展,探索转型产业园绿色发展模式。推进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加快推动延庆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广泛树立绿色消费典范。
开展绿色典范评选活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单位中创建百家节约型公共机构,按照“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打造一批绿色酒店,新增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学校”,命名评选万户“绿色家庭”。
第五章 深化建设绿色环境体系打造生态宜居新家园
以提升生态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统筹大气、园林绿化、废弃物等环境因素,着力打造天更蓝、山更青的绿色环境体系,构建生态宜居新家园。
一、持续加强大气治理,营造洁净蓝天环境积
极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等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协同减排、整体推进、齐抓共管,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市民呼吸到更加清洁的空气。
(一)着力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
建立老旧机动车淘汰长效机制,力争淘汰40万辆。支持货运企业组建“绿色车队”,形成5万辆以上的规模。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等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和污染防治。加强在用机动车达标使用监管,强化路检路查,严格控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二)不断强化生产过程废气防治。
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保留的燃煤锅炉的排放监管,实施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实施燃气电厂脱硝工程,开展水泥厂烟气脱硝示范。加快对年产量超过200万平米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的废气治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三)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控。
实施《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全程管理,在重点地区、重点工地、重点路段建立渣土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积极落实集扫、洗、收于一体的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切实保障道路机扫率。推进“黄土不露天”工程,积极开展裸地绿化、裸地治理、砂坑整治、污染源头场所道路硬化等工作。完善并推进实施大风沙尘天气扬尘污染控制预案。
(四)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加大石油化工、涂料、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的污染治理力度,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加强有机溶剂使用工艺过程的污染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控制餐饮等油烟污染。
二、提高精细管理水平,美化城乡市容环境
以展现国家首都城市形象为核心,着眼市民身边的市容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全面系统打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市容环境。
(一)深化环境薄弱地区整治。
加大老旧小区的建筑、市政设施改造,对不具备拆迁重建条件的老旧平房区和简易楼房区开展环境整治,配套完善必要的安全环境设施,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继续深化二环路内胡同街巷整治,恢复胡同街巷历史风貌,消除城市环境死角。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等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力度,启动六环内行政村环境整治,完成五环路以内100多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村景观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打造农村秀美景观。
(二)加大公共空间环境整治力度。
加强人流密集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高校周边的脏乱环境整治,着力解决乱搭乱建、小广告、非法经营等环境秩序类问题。加快城市标志性地区市容环境建设,完善永定门南中轴广场、中央电视塔周边等市民活动空间的环境建设,推进丰台丽泽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及首钢等重点产业调整区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电力架空线入地工程,实现五环路内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新城中心区架空线入地。
(三)开展噪声辐射污染防治。
落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围绕公路、城铁、铁路、航空等领域积极开展交通噪声防治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完善噪声补偿机制。加强工业、商业及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对重点放射源进行全面监督和监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电磁辐射设施建设。完善核与辐射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