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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的通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行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定期公开通报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的内容要点面结合,既突出工作重点,又要全面体现本系统,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实行集中定期通报的3个乡镇和11个部门以外的乡镇和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公开通报。

  附件:屏边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报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屏边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报表

  部门(签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事项

限时办结情况

首问责任情况

受理投诉情况

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数

报件涉及的服务承诺事项数

限时办结数

超时办结数

限时办结率%

首问首办数

转职能部门办件数

首问首办率%

服务承诺内容不具体

服务态度差

超时办结

未一次性告知

办事拖拉推委扯皮

其他投诉

投诉回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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