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行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定期公开通报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的内容要点面结合,既突出工作重点,又要全面体现本系统,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实行集中定期通报的3个乡镇和11个部门以外的乡镇和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公开通报。
附件:屏边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报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屏边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报表
部门(签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事项
| 限时办结情况
| 首问责任情况
| 受理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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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数
| 报件涉及的服务承诺事项数
| 限时办结数
| 超时办结数
| 限时办结率%
| 首问首办数
| 转职能部门办件数
| 首问首办率%
| 服务承诺内容不具体
| 服务态度差
| 超时办结
| 未一次性告知
| 办事拖拉推委扯皮
| 其他投诉
| 投诉回复率%
|